“知州”的产生是为了削夺节度使权力。宋太祖为了防止唐、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局面重演,规定诸州刺史得直接向朝廷奏报和接受诏令,节度使不得干预除所驻州之外(所谓支郡)的政务。后来,逐步派遣京朝文官接替刺史管理州务,称“权知××州州军事”。“权”表示不是正式职务,只是代理;“知”就是管理的意思;州军事的“州”代表民政,“军”代表军政。简称知州。明、清以知州为正式官名,为各州行政长官。
据《日知录》载:“宋叶适言,五代之患,专在藩镇。艺祖思靖天下,以为不削节度,则其祸不息。于是始置‘通判’,以监统刺史,而分其柄;命文臣权知州事,使名若不正、任若不久者,以轻其权……唐制,京郡乃称府。至宋,则潜藩之地,皆升为府。宋初,太宗、真宗皆尝为开封府尹。后无继者,乃设‘权知府’一人,以待制以上充。”可见,宋以前实行的是秦汉以来的郡县制,并无“府”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