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野稷以御见庄公,进退中绳,左右旋中规。庄公曰:“善。”以为造父不过也,使之钩百而少及焉。颜阖入见。庄公曰:“子遇东野稷乎?”对曰:“然。臣遇之。其马必败。”庄公曰:“将何败?”少顷,东野之马败而至。庄公召颜阖而问之曰:“子何以知其败也?”颜阖对曰:“夫进退中绳,左右旋中规,造父之御,无以过焉。乡臣遇之,犹求其马,臣是以知其败也。”
故乱国之使其民,不论人之性,不反人之情,烦为教而过不识,数为令而非不从,巨为危而罪不敢,重为任而罚不胜。民进则欲其赏,退则畏其罪。知其能力之不足也,则以为继矣。以为继知,则上又从而罪之,是以罪召罪,上下之相雠也,由是起矣。
故礼烦则不庄,业烦则无功,令苛则不听,禁多则不行。桀、纣之禁,不可胜数,故民因而身为戮,极也,不能用威适。子阳极也好严,有过而折弓者,恐必死,遂应猘狗③而弑子阳,极也。周鼎有窃曲,状甚长,上下皆曲,以见极之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