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并没有像民事领域一样对精神损害抚慰金有具体的标准。一般认为国家机关侵害行为所造成的伤害要远远大于民事侵权行为对人造成的精神伤害,因此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相应地也应当高于民事标准。目前来看,法院在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时主要参照精神损害司法解释第10条的规定。不过有一些地区已经制定了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国家赔偿标准,比如广东省出台了《关于在国家赔偿工作中适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规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应当以丧失人身自由的时间长短为主要依据,结合其他损害或者损失的情况综合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1.20日以下的,1000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2000元以下;
2.20日以上,2个月以下的,3000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5000元以下;
3.2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的,1万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3万元以下;
4.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2万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5万元以下;
5.1年以上,3年以下的,5万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10万元以下;